网站公告列表

  没有公告

您现在的位置: 中国·张掖 > 张掖市公安局 > 文章正文
  张掖市公安局社会服务承诺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张掖市公安局社会服务承诺
作者:办事程序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6-5-22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 一、优质服务
      1、实行首问负责制。对办事、来访或通过电话询问、联系事宜的人员,不论首问到本单位任何工作人员,属自已职权范围内的,必须负责介绍到具体承办单位。
      2、推行"五个一"服务。对来办事的人员做到"留一张笑脸,给一声问候,让一个座位,倒一杯热茶,有一个满意答复"。
      3、推行标示服务。在领导、各职能科室门前悬挂标示牌;在每位工作人员办公桌前放置标有姓名、职务、职责等内容的标示牌,方便群众办事,接受群众监督。
      二、户政管理
      1、对证明材料齐全、符合规定,可当场办理的户口申报事项,户籍内勤民警要随到随办,一次办结。
      2、对手续不齐全、无法当场办结的户口申报事项,户籍内勤民警要填写《申办事项反馈单》告知群众需补充的材料,保证补齐手续后第二次办结。对不符合办理规定的,要耐心向群众解释清楚。
      3、对需要调查核实,上报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,证明材料齐全的,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要当场受理,填写《申办事项反馈单》,并将回执交予群众。
      4、对群众申报户口事项,派出所要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 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,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、区公安局。县、区公安局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,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的2日内,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。
      5、遇有特殊情况,凡未能在限期内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的,要向群众说明理由表示歉意。
文章录入:信息中心    责任编辑:信息中心 
  • 上一条文章: 没有了

  • 下一条文章: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
    没有相关文章
  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    站长:葛炳懋